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加油站配电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加油站配电柜采购 采购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现进行公开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 谈判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加油站配电柜采购
2.2. 项目内容:采购加油站配电柜。
2.3. 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提供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需提供技术响应明细),具体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最高限价:
(1)本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采购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报价包含设备出厂费、13%增值税费、包装费、运输保险费、接卸费、指导安装调试、出厂检测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安全文明施工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5. 交货期:订单下发之日起15日历天内到货。
2.6. 交货地点:(请登录)
2.7. 质保期:整机质保6年。
2.8. 售后要求:质保期内整机免费维修,质保期外只收取工本费;设备出现问题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48小时不能解决问题,需提供备用设备保障加油站正常运营(提供承诺函)。
2.9.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如采购单位上级公司重新入围,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采购单位上级公司标准重新入围)。
2.10. 其他要求:谈判结束后业主根据需要到成交候选人生产场所考察,如有与谈判文件不符合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2 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不接受贴牌代工及其它任何分包的行为,须提供生产场地证明(附厂房产权证明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清晰扫描件及厂房彩色照片);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配电柜CQC产品认证证书和CCC国家强制性认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前30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的清晰彩色扫描件,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发票开具时间至少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0日)。
3.4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期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谈判截止日由谈判小组现场查询)
(2)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谈判。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供应商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供应商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供应商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供应商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供应商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 17时00 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4.2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谈判时间(网上): 2023 年 6 月 9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本谈判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加油站配电柜采购 采购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现进行公开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 谈判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加油站配电柜采购
2.2. 项目内容:采购加油站配电柜。
2.3. 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提供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需提供技术响应明细),具体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最高限价:
产品名称 |
规格(mm)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动力配电柜 |
(XL-21-16回路) |
台 |
10600 |
备注 |
根据需要,以XL-21-16回路配电柜控制价为标准,规格每增加一个回路,控制价在XL-21-16回路价格基础上依次增加100元,规格每减少一个回路,控制价在XL-21-16回路价格基础上依次减少100元。 |
(1)本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采购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报价包含设备出厂费、13%增值税费、包装费、运输保险费、接卸费、指导安装调试、出厂检测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安全文明施工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5. 交货期:订单下发之日起15日历天内到货。
2.6. 交货地点:(请登录)
2.7. 质保期:整机质保6年。
2.8. 售后要求:质保期内整机免费维修,质保期外只收取工本费;设备出现问题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48小时不能解决问题,需提供备用设备保障加油站正常运营(提供承诺函)。
2.9.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如采购单位上级公司重新入围,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采购单位上级公司标准重新入围)。
2.10. 其他要求:谈判结束后业主根据需要到成交候选人生产场所考察,如有与谈判文件不符合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2 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不接受贴牌代工及其它任何分包的行为,须提供生产场地证明(附厂房产权证明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清晰扫描件及厂房彩色照片);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配电柜CQC产品认证证书和CCC国家强制性认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前30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的清晰彩色扫描件,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发票开具时间至少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0日)。
3.4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期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谈判截止日由谈判小组现场查询)
(2)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谈判。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供应商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供应商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供应商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供应商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供应商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 17时00 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4.2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谈判时间(网上): 2023 年 6 月 9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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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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