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红碑塝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汽车维修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巴发改审【2020】5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城市运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和业主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城市运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汽车维修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巴发改审【2020】5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州市经开区时新街道办事处插旗山村。
2.2项目规模:红碑塝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汽车维修设备采购及安装)。
2.3招标范围:机修车间设备、钣金车间设备、美容设备工具、新能源汽车绝缘设备工具、其他公用工具采购及安装。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含安装)。
2.5标段划分:汽车维修设备1个标段。
2.6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汽车维修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6月02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6月27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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