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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二楼中央空调(多联机)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2 收藏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3-010
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二楼中央空调(多联机)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二楼中央空调(多联机)改造;1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3.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相关证书或承诺书等)。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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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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