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经新建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新建镇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车间行车安装工程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工程量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 1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8日
2.4合同估算价:78.84万元
2.5验收标准:以江苏省特种设备监督研究院宜兴分院验收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行车制作及安装等内容。
3.5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
3.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或相关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起重机械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上(有效期内)。
3.7投标人拟派行车安装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4时30分。
经新建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新建镇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车间行车安装工程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工程量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 1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8日
2.4合同估算价:78.84万元
2.5验收标准:以江苏省特种设备监督研究院宜兴分院验收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行车制作及安装等内容。
3.5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
3.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或相关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起重机械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上(有效期内)。
3.7投标人拟派行车安装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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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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