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
(二)项目名称:通湖大道地面附着物补偿复核评估暨结算审计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3.26万元
(五)最高限价:3.26万元。其中通湖大道景观提升工程红线范围内房屋补偿复核评估暨结算审计2.66万元;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红线范围内土地、房屋及苗木等地面附着物补偿复核评估暨结算审计0.6万元。
(六)采购需求:通湖大道景观提升工程红线范围内房屋补偿复核评估暨结算审计;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红线范围内土地、房屋及苗木等地面附着物补偿复核评估暨结算审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通过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审核、宿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执业登记,并在公布的2023年度房屋征收评估中介机构名录的单位。(证明材料提供:信用审核相关资料、在2023年度宿迁市符合执业条件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中资料)。2、申请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谈判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2023年06月08日9:00至2023年06月12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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