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强迫振荡肺功能仪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最高限价总计:2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
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
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投标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6月8日 至 2023年6月15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强迫振荡肺功能仪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采购品目 | 280,000.00元 | 1 | 台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
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
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投标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6月8日 至 2023年6月15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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