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2023-2025年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专线无忧业务安全网关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概况:为推动省内专线无忧业务发展及快速上量,拟采购一批“专线无忧”业务安全网关设备。
1.3 招标依据:NB42102305000250(需求审批单号)
1.4 招标模式:集中。
1.5 项目类别:依法必招的通信建设工程货物。
1.6 招标内容:“专线无忧”业务安全网关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建设地点:海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8 招标类型:单体项目
1.9 项目预算:85.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10 ★投标限价、唱标价与报价方式:详见《报价表》。
1.11 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1.12 有关期限:
★工期(到货时间):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到货。
合同执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保修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1年。
责任期:依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
1.13 ★质量:合格。未填写“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注册要求:具备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未受限。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
2.2 资质要求: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且本次投标的产品须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
2.3 财务要求:未处于被接管、资产被冻结或破产状态、依法纳税,须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企业税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交逐月企业税完税凭证;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延期缴纳的须提交批准文件及相应的企业税完税凭证)或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无纳税异常情况证明。
2.4 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且未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 其他要求:
2.5.1 本项目实施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交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2.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3 与本项目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5.4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及海南省联通分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或个人(作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标。
2.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交投标人身份文件(见第六章中《投标人身份文件》)。
2.5.7 须提交《代理费承诺书》、《供应商合规承诺》、《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材料、包装用材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及《安全承诺书》(见第六章中《承诺文件》)。
2.5.8 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初步评审表》,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6月15日17时30分至2023年6月20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1 项目名称:2023-2025年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专线无忧业务安全网关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概况:为推动省内专线无忧业务发展及快速上量,拟采购一批“专线无忧”业务安全网关设备。
1.3 招标依据:NB42102305000250(需求审批单号)
1.4 招标模式:集中。
1.5 项目类别:依法必招的通信建设工程货物。
1.6 招标内容:“专线无忧”业务安全网关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建设地点:海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8 招标类型:单体项目
1.9 项目预算:85.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10 ★投标限价、唱标价与报价方式:详见《报价表》。
1.11 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1.12 有关期限:
★工期(到货时间):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到货。
合同执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保修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1年。
责任期:依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
1.13 ★质量:合格。未填写“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注册要求:具备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未受限。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
2.2 资质要求: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且本次投标的产品须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
2.3 财务要求:未处于被接管、资产被冻结或破产状态、依法纳税,须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企业税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交逐月企业税完税凭证;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延期缴纳的须提交批准文件及相应的企业税完税凭证)或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无纳税异常情况证明。
2.4 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且未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 其他要求:
2.5.1 本项目实施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交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2.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3 与本项目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5.4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及海南省联通分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或个人(作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标。
2.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交投标人身份文件(见第六章中《投标人身份文件》)。
2.5.7 须提交《代理费承诺书》、《供应商合规承诺》、《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材料、包装用材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及《安全承诺书》(见第六章中《承诺文件》)。
2.5.8 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初步评审表》,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6月15日17时30分至2023年6月20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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