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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恢复公告
日期:2023-06-27 收藏项目
一、招标范围 (一)法律顾问服务1.对招标人经营提供法律建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2.解答招标人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为招标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见证招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同、协议、章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商务信函等法律文件。4.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列席招标人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大会议,提供见证或现场法律咨询。5.对招标人员工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以及法律事务有关的工作指导。6.为招标人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7.每月3日以前以报告和表格的方式按照招标人要求反馈上月案件进展情况。(二)代理服务1.根据招标人的委托**裁、复议、调解、诉讼活动。2.委托**式,视收回情况再提起诉讼。3.按照招标人要求无偿提供合同、贷款呆账核销等的法律意见书。二、服务要求1.指派的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胜任工作。2.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地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选择有助于招标人目的顺利实现的受善方法,依法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3.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从事工作,如需特别授权,应事先取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4.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快速办理招标人委托**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妥善保管与委托**占。6.诚实、客观地告知招标人交办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不可克服的困难和风险。7.在代理招标人有关争议的听证、仲裁、复议、调解、诉讼活动中,与涉及当事人达成任何协议,均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8.严禁在委托**的委托**代理人,也作为同一案件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关系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在同一案件的某一阶段作为招标人的代理人,另一阶段作为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关系的当事人的代理人。聘任的法律顾问不得同时担任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单位的联系律师。9.中标人超出招标人的委托**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10. 中标人在代理招标人委托**禁止收取借款人现金和微信红包等,应及时与招标人相关人员联系打入招标人指定的内部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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