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转运箱制造外包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宁波海工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村。
2.最高限价:915000元。
3.项目规模:90套转运箱的生产制造。
4.招标范围:本项目转运箱的生产制造,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5.外包服务形式:招标人提供的场地、设备、原材料、辅料,中标人进场开展生产工作。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招投标活动。外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 06月28日09:00至2023年07月0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 300元。
本招标项目名称:转运箱制造外包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宁波海工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村。
2.最高限价:915000元。
3.项目规模:90套转运箱的生产制造。
4.招标范围:本项目转运箱的生产制造,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5.外包服务形式:招标人提供的场地、设备、原材料、辅料,中标人进场开展生产工作。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招投标活动。外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 06月28日09:00至2023年07月0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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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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