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氯化汞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氯化汞采购入围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氯化汞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氯化汞采购入围项目
2.2交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货物的制造、采购、检测、验收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第五章“供货需求”相关内容为准)。
2.4 项目投资额: / 万元。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
2.6 本公告招标共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的制造商或有授权的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具有效的安监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氯化汞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且投标人必须在危爆物品治安管控平台注册,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2022年);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发布公告之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为2021年或2022年的,未完成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的销售业绩不少于三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3)近三年存在未按合同履约行为,存在不良行为信用的且列入天业集团所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20时(北京时间)止,(请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