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碳纤维项目二期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碳纤维项目二期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
2.2磋商范围及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碳纤维项目二期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资格企业认定证书;投标单位资质符合行业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一级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工艺专业队伍;
3.3 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安装设备的工程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关标准。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并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8日13时30分,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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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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