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丽水学院附中艺体楼拆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已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学院附中艺体楼拆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项管〔2023〕157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3-331100-04-01-902019,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解决,建设单位为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招标人为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总概算2577.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8.48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4875 平方米,主要拆除原艺体楼后新建 1幢教学楼,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暖通、消防、校园道路和绿化等附属工程,采购相关设备。新建教学楼为地上 5 层建筑单体,建筑高度 22.2 米,层高均为 3.9 米。其中,一层主要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教室、特殊教育资源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二层主要设置合班教室、录播教室、历史教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三层主要设置学科教室、标本模型室、教具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四层主要设置学科教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五层主要设置学科教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校园内。
2.2招标范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挡墙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电工程等施工图涉及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纳米黑板、软黑板等。
2.3最高投标限价:约1700万元,具体详见补充文件。
2.4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3.4近三月(2023年04月、2023年05月、2023年06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并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07月07日起(请登录)下载。
丽水学院附中艺体楼拆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已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学院附中艺体楼拆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项管〔2023〕157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3-331100-04-01-902019,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解决,建设单位为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招标人为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总概算2577.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8.48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4875 平方米,主要拆除原艺体楼后新建 1幢教学楼,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暖通、消防、校园道路和绿化等附属工程,采购相关设备。新建教学楼为地上 5 层建筑单体,建筑高度 22.2 米,层高均为 3.9 米。其中,一层主要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教室、特殊教育资源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二层主要设置合班教室、录播教室、历史教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三层主要设置学科教室、标本模型室、教具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四层主要设置学科教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五层主要设置学科教室、教师办公室和卫生间等。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校园内。
2.2招标范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挡墙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电工程等施工图涉及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纳米黑板、软黑板等。
2.3最高投标限价:约1700万元,具体详见补充文件。
2.4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3.4近三月(2023年04月、2023年05月、2023年06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并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07月07日起(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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