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江经济带丽水市龙石溪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市政管网(龙石溪排口)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开审〔2023〕54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5-331151-04-01-751842 ,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江经济带丽水市龙石溪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市政管网(龙石溪排口)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阁片区龙石溪排出口所连接的市政排水管网,主要是结合排水管网的排查检测报告,对有缺陷的、可能造成外水渗入的排水管段及检查井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方式包括非开挖及开挖修复。改造管网总长度约 10670 米,改造检查井个数约167座。管道管径 d200-d2000,CIPP翻转内衬整体修复管道约 380 米,CIPP 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管道约 180米,不锈钢双胀环修复管道 80环,局部树脂固化修复管道约 36 环,开挖修复管道长度约 1940 米;水泥砂浆离心喷涂法修复检查井约 106 座;以及其他管道和检查井改造修复等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区域内1#、2#、3#、4#、5#、7#、9#、12#、13#、14#、17#等11个排出口连接的雨水管道及遂松路、通济街交叉口部分有缺陷的污水管道。
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范围内道路及道路下排水管存在结构性缺陷的污水管道进行修复,采用非开挖和开挖修复结合对损坏的管网进行修复,在开挖施工时,对沿线不改造的管线进行保护和加固处理,开挖时涉及到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等按现状进行恢复。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
2.3最高投标限价:约2300万元,具体详见补充文件。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雨污等排水系统改造必须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3.4近三月(2023年4月、2023年5月、2023年6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各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 7 月11 日起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下载。
6.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长江经济带丽水市龙石溪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市政管网(龙石溪排口)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开审〔2023〕54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5-331151-04-01-751842 ,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江经济带丽水市龙石溪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市政管网(龙石溪排口)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阁片区龙石溪排出口所连接的市政排水管网,主要是结合排水管网的排查检测报告,对有缺陷的、可能造成外水渗入的排水管段及检查井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方式包括非开挖及开挖修复。改造管网总长度约 10670 米,改造检查井个数约167座。管道管径 d200-d2000,CIPP翻转内衬整体修复管道约 380 米,CIPP 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管道约 180米,不锈钢双胀环修复管道 80环,局部树脂固化修复管道约 36 环,开挖修复管道长度约 1940 米;水泥砂浆离心喷涂法修复检查井约 106 座;以及其他管道和检查井改造修复等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区域内1#、2#、3#、4#、5#、7#、9#、12#、13#、14#、17#等11个排出口连接的雨水管道及遂松路、通济街交叉口部分有缺陷的污水管道。
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范围内道路及道路下排水管存在结构性缺陷的污水管道进行修复,采用非开挖和开挖修复结合对损坏的管网进行修复,在开挖施工时,对沿线不改造的管线进行保护和加固处理,开挖时涉及到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等按现状进行恢复。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
2.3最高投标限价:约2300万元,具体详见补充文件。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雨污等排水系统改造必须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3.4近三月(2023年4月、2023年5月、2023年6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各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 7 月11 日起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下载。
6.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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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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