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3-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光缆分纤箱16芯、24芯、32芯、48芯,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光缆分纤箱容量 |
箱体外形参考尺寸(高*宽*深(mm)) |
预估数量(个) |
1 |
光缆分纤箱 |
16芯 |
340*265*120 |
31600.00 |
2 |
光缆分纤箱 |
24芯 |
360*320*75 |
23000.00 |
3 |
光缆分纤箱 |
32芯 |
420*320*125 |
15400.00 |
4 |
光缆分纤箱 |
48芯 |
360*360*115 |
12370.00 |
合计 |
82370.00 |
1.2.3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2.5交货地点:全疆地州市(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博州、巴州、阿克苏、克拉玛依、阿勒泰、吐鲁番、喀什、哈密、和田、克州、伊犁、奎屯、塔城)。
1.2.6项目类型:货物。
1.2.7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1.2.8集中招标项目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划分3个份额,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标一个份额。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划分 |
份额占比 |
采购份额金额(不含税,万元) |
份额1 |
50% |
505.00 |
份额2 |
30% |
303.00 |
份额3 |
20% |
202.00 |
合计 |
100% |
1010.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光缆分纤箱(包含16芯、24芯、32芯及48芯四种规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①检测报告封面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标志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标志;
②检测报告出具日期或检测日期须在2020年10月1日(含)之后;
③检测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盖章;
④送检单位和生产单位必须是投标人;
⑤检测结论为合格或符合;
⑥检测报告须体现检测依据为:YD/T 2150—2020《光缆分纤箱》;
⑦检测报告须体现送检产品的规格型号尺寸(xx芯/高*宽*深),且须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尺寸范围(误差±3mm*3mm*3mm);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注册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进行联网复核,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信用服务”栏目下“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8其他要求
2.8.1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评标时将进行黑名单核查,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名单、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黑名单和本项目实施地域所涉及地州市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2.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3日20时00分至2023年7月1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