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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大货车停车场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4 收藏项目
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大货车停车场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大货车停车场项目监理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新建庐江县大货车停车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庐发项【2021】165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城市管理局、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城市管理局、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大货车停车场项目监理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面积约33000平方米(50亩),建成后新增大货车停车位约350个。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660万元,监理预算费用约48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满)止(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
2.9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48万元
2.1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或(2)
(1)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 0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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