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前坪乡湖美溪前坪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审批[202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前坪乡湖美溪前坪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田县前坪乡人民政府,(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田县前坪乡湖美溪前坪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前坪村、黎明村、上地村、下坑村、北坑村、山川村、湖坪村、福井村和下地村。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1060.64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的主要内容包含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水利、生态亲水、标识管理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858899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209000元(含暂列金409000元,暂估价800000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 月21 日08:00至2023年07月2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 08:3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前坪村、黎明村、上地村、下坑村、北坑村、山川村、湖坪村、福井村和下地村。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1060.64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的主要内容包含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水利、生态亲水、标识管理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858899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209000元(含暂列金409000元,暂估价800000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 月21 日08:00至2023年07月2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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