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天然气调压站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内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白马镇境内南组团中高新产业园
2.2.项目规模:2×47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天然气调压站计划2024年3月交货。催化剂计划交货期2024年7月。
2.4.招标范围
具体为:天然气调压站1套功能完整的匹配两台M701F4型燃气轮机正常运行的天然气调压站及其附属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然气调压站】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9F级及以上燃机电厂配套的天然气调压站或至少1项流量在50000Nm3/h以上天然气调压站的国内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所经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为所在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表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26 16:35到2023-07-31 17:00。
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天然气调压站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内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白马镇境内南组团中高新产业园
2.2.项目规模:2×47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天然气调压站计划2024年3月交货。催化剂计划交货期2024年7月。
2.4.招标范围
具体为:天然气调压站1套功能完整的匹配两台M701F4型燃气轮机正常运行的天然气调压站及其附属设备;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天然气调压站 |
设计、供货1套功能完整的匹配两台M701F4型燃气轮机正常运行的天然气调压系统。括天然气计量、成份分析、除尘、过滤、压力调节、天然气分配、排放、排污、在线监测、安全监测、电气控制、数据通信等装置及辅助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
500 |
【天然气调压站】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9F级及以上燃机电厂配套的天然气调压站或至少1项流量在50000Nm3/h以上天然气调压站的国内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所经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为所在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表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26 16:35到2023-07-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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