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式塔【24GA024】YQ(WZ20230815-2103-10529-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循环氢脱硫塔T203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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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板式塔Φ1600×19000~20000×28 Q345R(HIC) 不含内件 Ⅲ类 | 1.00 | 台 | 包1-循环氢脱硫塔T203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有主体材料及关键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 3.1.7 投标人具有卷板机的卷板能力≥40mm、起重设备≥50吨、热处理炉≥12米。 3.1.8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A2级及以上,具有ASME U或U2资质。 3.1.9 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2021年1月,以合同交货期为准)须有3台及以上、直径≥1.5米、材质为Q245R(HIC)或Q345R(HIC)及以上的容器设备制造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尾页、设备规格材质等信息)、技术附件、用户使用证明(盖用户章,实际投入使用时间在2年及以上)。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日 8:00时至2023年8月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1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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