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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怀化旭丰锰业有限公司李公湾村弃渣场地历史遗留尾渣污染治理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1 收藏项目
原怀化旭丰锰业有限公司李公湾村弃渣场地历史遗留尾渣污染治理项目 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怀化旭丰锰业有限公司李公湾村弃渣场地历史遗留尾渣污染治理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已由怀化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经开产业发[202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怀化旭丰锰业有限公司李公湾村弃渣场地历史遗留尾渣污染治理项目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 怀化市鹤城区鸭嘴岩镇李公湾村 
2.3规模: 对原怀化市旭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公湾弃渣场地遗留的94202.8m3废渣,采用“协同处置+原位管控”相结合的技术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将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 41620.8m3废渣进行就地风险管控,管控面积约 5288.90m2。通过封场阻隔等措施,阻隔外界雨水等与废渣的直接接触,实现对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废渣堆场的风险管控。主要包括修筑挡渣墙、削坡平整、建设渗滤液集排系统、修筑截排水沟、封场防渗等。(2)将项目区域范围内清挖修整的约 52582.00m3历史遗留废渣外运至怀化市鹤城区杨村乡鸿利页岩机砖厂进行协同处置。(3)对废渣清挖区、原位管控区域以及取土场区域进行生态恢复,采用喷播草籽进行恢复,生态恢复面积共约 11319.20m2。(4)对场地内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地表径流或回用施工场地内用水。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原怀化旭丰锰业有限公司李公湾村弃渣场地历史遗留尾渣污染治理项目总承包(EPC)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2.6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设计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  /  
3.1.4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额在478万元及以上的废渣治理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5信誉要求:  招 标 人 不 接 受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内(2023年2月-7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内(2023年2月-7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内(2023年2月-7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   /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职称,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内(2023年2月-7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经理 1 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 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湘建建【2022】208号文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设计负责人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9月 1 日17点起(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月 27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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