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汽机旁路装置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海南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
2.2 项目规模: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具体为:
(请登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轮机旁路装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依所在国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或同一集团公司境外销售企业。若生产企业和其同一集团公司销售企业同时投标,则销售企业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为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同一集团公司境外销售企业的,须提供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品牌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台套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汽轮机旁路装置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9-06 18:00到2023-09-13 17:00。
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汽机旁路装置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海南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
2.2 项目规模: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汽轮机旁路装置 | 2台套高压旁路装置、4台套低压旁路装置,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投标方提供的物资设备应符合现场使用需要及确保尺寸正确性,产品性能、质量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标、行标的要求。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轮机旁路装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依所在国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或同一集团公司境外销售企业。若生产企业和其同一集团公司销售企业同时投标,则销售企业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为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同一集团公司境外销售企业的,须提供境外阀门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品牌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台套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汽轮机旁路装置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9-06 18:00到2023-09-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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