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3年无为市洪巷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陡岗村
二、招标人: 无为市洪巷镇人民政府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水利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洪巷镇陡岗村境内,主要工作内容为田块整治、坑塘开挖、渠道清淤、开挖土质沟渠、砖砌矩形渠、农桥、过路涵、箱涵、田间道路及农田防护林工程等。
2.项目工程总投资 7608328.86元 (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无 。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6.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10.其他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08 日 09 时 0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 09月 28 日 10 时15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人: 无为市洪巷镇人民政府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水利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洪巷镇陡岗村境内,主要工作内容为田块整治、坑塘开挖、渠道清淤、开挖土质沟渠、砖砌矩形渠、农桥、过路涵、箱涵、田间道路及农田防护林工程等。
2.项目工程总投资 7608328.86元 (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无 。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6.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10.其他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08 日 09 时 0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 09月 28 日 10 时1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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