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抗日山村农房基础设施改善项目
项目编号:320721-F-GYZFCG2023096
标段编号:320721-F-GYZFCG2023096-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叁佰柒拾伍万零玖佰伍拾捌元玖角捌分(¥3750958.98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含)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道路、花坛改造、绿化种植、拱桥改造、沿河栏杆安装,排水沟渠整治、停车位建设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赣榆区班庄镇抗日山村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2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多轮报价模块中等候报价,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二) 支持绿色发展
(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03月-2023年08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 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4.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抗日山村农房基础设施改善项目
项目编号:320721-F-GYZFCG2023096
标段编号:320721-F-GYZFCG2023096-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叁佰柒拾伍万零玖佰伍拾捌元玖角捌分(¥3750958.98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含)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道路、花坛改造、绿化种植、拱桥改造、沿河栏杆安装,排水沟渠整治、停车位建设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赣榆区班庄镇抗日山村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2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多轮报价模块中等候报价,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二) 支持绿色发展
(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03月-2023年08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 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4.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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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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