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3〕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市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三驱镇等2个镇街、龙水镇、万古镇、石马镇、邮亭镇、高升镇、铁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本次实施高标准农田80000亩。其中:三驱镇等2个镇街10024亩,龙水镇14595亩,万古镇14612亩,石马镇8514亩,铁山镇13244亩,邮亭镇8041亩,高升镇10970亩。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3392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大足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施工、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 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并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运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 建设工期: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运营期限:10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七个标段,各投标人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一标段:大足区2023年铁山镇等2个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铁山),实施规模13244亩
二标段:大足区2023年铁山镇等2个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高升),实施规模10970亩
三标段:大足区2023年龙水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14595亩
四标段:大足区2023年万古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14612亩
五标段:大足区2023年邮亭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8041亩
六标段:大足区2023年三驱镇等2个镇街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10024亩
七标段:大足区2023年石马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8514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28 09:30
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3〕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市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三驱镇等2个镇街、龙水镇、万古镇、石马镇、邮亭镇、高升镇、铁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本次实施高标准农田80000亩。其中:三驱镇等2个镇街10024亩,龙水镇14595亩,万古镇14612亩,石马镇8514亩,铁山镇13244亩,邮亭镇8041亩,高升镇10970亩。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3392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大足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施工、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 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并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运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 建设工期: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运营期限:10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七个标段,各投标人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一标段:大足区2023年铁山镇等2个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铁山),实施规模13244亩
二标段:大足区2023年铁山镇等2个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高升),实施规模10970亩
三标段:大足区2023年龙水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14595亩
四标段:大足区2023年万古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14612亩
五标段:大足区2023年邮亭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8041亩
六标段:大足区2023年三驱镇等2个镇街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10024亩
七标段:大足区2023年石马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规模8514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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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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