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205-330294-04-01-4766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非财政资金)10590万元,银行贷款35271万元,项目业主为宁波瓴城置业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旭辉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52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39368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用地,适建保障性租赁住宅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41400㎡,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54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000㎡。项目由五栋租赁性住宅组成,地上12~18F,地下1F,地下停车数量约134辆。建设地点:宁波高新区,东邻杨木碶河,南至丹桂路,西邻世纪大道、北至现状涨浦景苑小区。
2.2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外立面塑钢门窗、防火窗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3705865元(含税)。
2.3施工总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指令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5月15日,日历天数:204日历天,与土建总包工程进度同步。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2223519元)的门窗工程施工项目,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证明资料详见技术标评审表,证明资料提供不齐全,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9:00至2023年9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205-330294-04-01-4766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非财政资金)10590万元,银行贷款35271万元,项目业主为宁波瓴城置业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旭辉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52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39368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用地,适建保障性租赁住宅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41400㎡,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54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000㎡。项目由五栋租赁性住宅组成,地上12~18F,地下1F,地下停车数量约134辆。建设地点:宁波高新区,东邻杨木碶河,南至丹桂路,西邻世纪大道、北至现状涨浦景苑小区。
2.2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外立面塑钢门窗、防火窗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3705865元(含税)。
2.3施工总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指令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5月15日,日历天数:204日历天,与土建总包工程进度同步。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2223519元)的门窗工程施工项目,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证明资料详见技术标评审表,证明资料提供不齐全,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9:00至2023年9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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