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名称: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剖面样品调查与采集和整段土壤标本制作)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3.5(万元)
6、最高限价:123.5(万元)
7、采购需求:
第三次土壤普查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国务院决定自2022 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宜昌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和《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兴山县域范围内剖面样点点位校核、调查与采集和整段土壤标本制作、样品的包装、暂存和流转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技术领队名单》内单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3.5(万元)
6、最高限价:123.5(万元)
7、采购需求:
第三次土壤普查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国务院决定自2022 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宜昌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和《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兴山县域范围内剖面样点点位校核、调查与采集和整段土壤标本制作、样品的包装、暂存和流转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技术领队名单》内单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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