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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央企业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平台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30101B
项目名称:中央企业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平台软件开发
预算金额:33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支撑落实国资委组织开展的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全面加强智能制造产业基础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制造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本项目在梳理制造类国有企业智能制造建设发展中的公共服务需求, 以及央地国有企业和相关机构具备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基础上,通过供需两端资源信息的汇聚、整合和融合应用,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流程,以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形成为央地国有企业提供智能制造动态资讯、信息咨询、示范展示和在线教育等线上综合公共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规范化、系统化的优质服务,有力促进智能制造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系统交付期与免费维护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主要业务系统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和软件系统总体集成建设工作,达到上线试运行要求。项目上线后3个月内,完善全部业务系统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和软件系统总体集成建设工作,并完成系统验收。免费维护期要求:系统验收合格后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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