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为保证“2.2智能勘察设计与交付平台及应用”的研发需要,特采购高精度激光雷达系统。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根据研发需要,本项目采购高精度激光雷达系统1套。
四、交货期
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60日(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物资设备的供货及运输,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后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内容。
五、交货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许可证和原厂授权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在国内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快速响应维护能力。
4.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连续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当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采购合同的,合同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为保证“2.2智能勘察设计与交付平台及应用”的研发需要,特采购高精度激光雷达系统。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根据研发需要,本项目采购高精度激光雷达系统1套。
四、交货期
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60日(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物资设备的供货及运输,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后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内容。
五、交货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许可证和原厂授权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在国内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快速响应维护能力。
4.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连续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当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采购合同的,合同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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