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缓冲带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缓冲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新县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行审投字(2023)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1)赵北口镇(何庄子村、杨庄子村、季庄子村、李庄子村、赵庄子村);(2)安州镇(北何庄村);(3)同口镇(同口二村);(4)刘李庄镇(邸庄村、梁庄村);(5)圈头乡(桥东村、桥南村、大田庄村、北田庄村、东田庄村、采蒲台村、邵庄 子村);(6)端村镇(东淀头村、大淀头村、马堡新村、东李庄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6个乡镇,20个村庄项目地点。工程概算总投资额:983.63万元,本次招标规模800.25万元。工期:20个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竣工后两年内的运维管理等,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上述 p、q、r 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单个合同金额在 6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一个。注:若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承担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提供 2020、2021、2022年度或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3.1.5信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3)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两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3.1.6其他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09 00:00至2023-10-30 08: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缓冲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新县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行审投字(2023)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1)赵北口镇(何庄子村、杨庄子村、季庄子村、李庄子村、赵庄子村);(2)安州镇(北何庄村);(3)同口镇(同口二村);(4)刘李庄镇(邸庄村、梁庄村);(5)圈头乡(桥东村、桥南村、大田庄村、北田庄村、东田庄村、采蒲台村、邵庄 子村);(6)端村镇(东淀头村、大淀头村、马堡新村、东李庄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6个乡镇,20个村庄项目地点。工程概算总投资额:983.63万元,本次招标规模800.25万元。工期:20个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竣工后两年内的运维管理等,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上述 p、q、r 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单个合同金额在 6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一个。注:若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承担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提供 2020、2021、2022年度或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3.1.5信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3)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两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3.1.6其他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09 00:00至2023-10-30 08: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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