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邮政生产车辆维修项目
2、采购编号:0747
3、项目概述:该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邮政生产车辆维修。
4、采购内容:
(1)本项目分为5个标包,标包1市区(市本、五区)车辆维修、标包2新建区车辆维修、标包3南昌县车辆维修、标包4安义县车辆维修、标包5进贤县车辆维修。
注:建议本次采购 1 年,总预算 155 万元,双方无异议自动展期1年,最多展期2次。
(2)本项目为报价方式为综合折扣率报价,响应人对采购内容涉及的项目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响应人折扣率报价超过100%为无效响应。采购内容及采购控制价参考表(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管理费)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附件1。
(3)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为每年度内维修实际发生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管理费,具体参照维修内容按照报价折扣率进行分次计算),即采购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劳保费、税费、保险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
(4)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于下月10日内提交上月维修清单,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合格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外包服务费(考核细则由需求单位与成交人另行协调制订)。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体现能够承担本次项目履约能力内容。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响应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响应人承诺:采购人在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响应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限制响应情形:①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②响应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③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响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⑤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响应人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近三年被甲方纳入不诚信供应商与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响应。(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 10 月 09 日至2023年 10 月 16 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0 日 14 :30时(北京时间)
2、采购编号:0747
3、项目概述:该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邮政生产车辆维修。
4、采购内容:
(1)本项目分为5个标包,标包1市区(市本、五区)车辆维修、标包2新建区车辆维修、标包3南昌县车辆维修、标包4安义县车辆维修、标包5进贤县车辆维修。
包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预算 (万元/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市区(市本、五区)车辆维修(企业与寄递) | 96.5 |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区 | |
2 | 新建区车辆维修(企业与寄递) | 21.2 | 南昌市新建区 | |
3 | 南昌县车辆维修(企业与寄递) | 20 | 南昌市南昌县 | |
4 | 安义县车辆维修(企业与寄递) | 4.4 | 南昌市安义县 | |
5 | 进贤县车辆维修(企业与寄递) | 12.9 | 南昌市进贤县 | |
合计金额(万元) | 155 |
(2)本项目为报价方式为综合折扣率报价,响应人对采购内容涉及的项目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响应人折扣率报价超过100%为无效响应。采购内容及采购控制价参考表(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管理费)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附件1。
(3)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为每年度内维修实际发生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管理费,具体参照维修内容按照报价折扣率进行分次计算),即采购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劳保费、税费、保险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
(4)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于下月10日内提交上月维修清单,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合格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外包服务费(考核细则由需求单位与成交人另行协调制订)。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体现能够承担本次项目履约能力内容。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响应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响应人承诺:采购人在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响应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限制响应情形:①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②响应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③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响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⑤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响应人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近三年被甲方纳入不诚信供应商与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响应。(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 10 月 09 日至2023年 10 月 16 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0 日 14 :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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