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现代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制冷工艺设备已由靖发改审批字[2021]1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制冷工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现代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制冷工艺设备;
2.2交货地点: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
2.3招标范围:制冷工艺设备一套(详细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八个月内全部到货并安装完成。
2.5免费质保期:两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站,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查询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s://jy.jlsjsxxw.com/)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供货、维修、安装售后服务等能力;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全天,(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现代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制冷工艺设备已由靖发改审批字[2021]1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制冷工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现代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制冷工艺设备;
2.2交货地点: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
2.3招标范围:制冷工艺设备一套(详细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八个月内全部到货并安装完成。
2.5免费质保期:两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站,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查询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s://jy.jlsjsxxw.com/)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供货、维修、安装售后服务等能力;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全天,(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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