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六建-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安工程-机械-80以上吊车租赁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AGXCGFA231001001/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六建-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安工程-机械-80以上吊车租赁方案-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机械服务
(2).标段(包)编号:CAGXCGFA231001001/02
标段(包)名称:中化六建-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安工程-机械-80以上吊车租赁方案-标段包02
招标内容及范围:机械服务
(3).标段(包)编号:CAGXCGFA231001001/03
标段(包)名称:中化六建-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安工程-机械-80以上吊车租赁方案-标段包03
招标内容及范围:80吨-650吨汽车式起重机
2.2 服务期: 6个月
2.3服务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浙江石化项目现场
2.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租赁商拥有全国25T至650T以上汽车起重机机械租赁许可证,投标的机械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2.5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获取时间
从2023-10-12 09:00起至2023-10-17 16:00止(北京时间)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六建-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安工程-机械-80以上吊车租赁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AGXCGFA231001001/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六建-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安工程-机械-80以上吊车租赁方案-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机械服务
(2).标段(包)编号:CAGXCGFA231001001/02
标段(包)名称:中化六建-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安工程-机械-80以上吊车租赁方案-标段包02
招标内容及范围:机械服务
(3).标段(包)编号:CAGXCGFA231001001/03
标段(包)名称:中化六建-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1#油渣制氢装置建安工程-机械-80以上吊车租赁方案-标段包03
招标内容及范围:80吨-650吨汽车式起重机
2.2 服务期: 6个月
2.3服务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浙江石化项目现场
2.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租赁商拥有全国25T至650T以上汽车起重机机械租赁许可证,投标的机械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2.5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获取时间
从2023-10-12 09:00起至2023-10-17 16: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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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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