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固镇经济开发区锂电池回收再利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人:固镇县工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性质:服务类 项目地点:固镇县
实施时间:2023年10月
项目内容:固镇经济开发区锂电池回收再利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城南经济开发区省道101东侧、城南路北侧,拟建1#车间(丙类)、2#车间(丙类)、1间仓库、1幢综合楼、消防泵房、配电房和门卫,占地面积约38002.17平方米(约57.00亩),总建筑面积约16726.78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文件。
项目范围:固镇经济开发区锂电池回收再利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
项目规模:固镇经济开发区锂电池回收再利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城南经济开发区省道101东侧、城南路北侧,拟建1#车间(丙类)、2#车间(丙类)、1间仓库、1幢综合楼、消防泵房、配电房和门卫,占地面积约38002.17平方米(约57.00亩),总建筑面积约16726.78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文件。
投资概算:施工工程费3649.88万元,监理服务费47.44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1.3%(费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批准文号:固发改项字〔2023〕9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2.2 总监要求
(1)执业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总建筑面积、总监理工程师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④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盖章变更证明材料。
(3)拟任总监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总监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开标时间
项目名称:固镇经济开发区锂电池回收再利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人:固镇县工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性质:服务类 项目地点:固镇县
实施时间:2023年10月
项目内容:固镇经济开发区锂电池回收再利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城南经济开发区省道101东侧、城南路北侧,拟建1#车间(丙类)、2#车间(丙类)、1间仓库、1幢综合楼、消防泵房、配电房和门卫,占地面积约38002.17平方米(约57.00亩),总建筑面积约16726.78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文件。
项目范围:固镇经济开发区锂电池回收再利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
项目规模:固镇经济开发区锂电池回收再利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城南经济开发区省道101东侧、城南路北侧,拟建1#车间(丙类)、2#车间(丙类)、1间仓库、1幢综合楼、消防泵房、配电房和门卫,占地面积约38002.17平方米(约57.00亩),总建筑面积约16726.78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文件。
投资概算:施工工程费3649.88万元,监理服务费47.44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1.3%(费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批准文号:固发改项字〔2023〕9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2.2 总监要求
(1)执业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
(2)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总建筑面积、总监理工程师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④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盖章变更证明材料。
(3)拟任总监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总监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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