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66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6万元,超过此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苏建城〔2023〕73号)“各设区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定期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安全综合评价,原则上每3年综合评价1次,第一轮评价应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对首次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换发许可证的也应开展安全综合评价”的要求,对沭阳县2家液化石油气企业旗下22个液化石油气站点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内容应满足《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苏建城〔2023〕73号)的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其中安全综合评价报告文本编制50日历天);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10月16日 09:00至2023年10月20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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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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