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3-210700-04704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弥散残气肺功能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弥散残气肺功能仪(1台)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一年
交货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所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Jp3-210700-04704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弥散残气肺功能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弥散残气肺功能仪(1台)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一年
交货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所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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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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