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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大佛寺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ZC2023GK-106项目名称:张掖大佛寺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预算金额:706.********(万元)最高限价:706.********(万元)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张掖大佛寺文物建筑、壁画及彩塑数字化采集加工、三维重建、存储系统建设和数字化展览展示等;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网站[********]、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微企业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该项目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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