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3楼307室获取采购文件(或联系采购人进行网络邮寄服务),并于2023年11月0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2项目名称:2023年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咨询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5万元
1.5最高限价(万元):15万元
1.6采购内容:结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就提升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开展咨询服务,提升昆明市在信用监测中的排名。
1.7服务期限:一年。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
2.2.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自然人除外):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020年以后成立的供应商,按成立以后年份提供;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财务状况自行承诺;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应提供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者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请于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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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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