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
2.2标段名称:2023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施工及运营;
2.3建设地点:林西县林西镇;
2.4标段计划投资额:17,332,931.00元;
2.5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铺设室内外排水管道,供热管道,拆除硬化路面,恢复硬化路面,新建化粪池,新建换热站,新建活动广场,安装路灯,安装门头灯,新建绿化。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铺设室内外给排水管道、供热管道;建设化粪池、换热站、活动广场,安装路灯,门头灯,新建绿化,拆除硬化,恢复绿化,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热力系统及换热站管理与运营;
2.7计划工期:2024年7月30日前竣工;供热运营期限:15年;
2.8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供热管理和运营能力:
(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按照《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热力供应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供热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3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供
热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本项目计划投资额全部为施工费用,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热力管道运营期费用由联合体热力公司承担。
3.6信誉要求: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 请于2023年10月27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02日17时30分登录
2.1项目名称:2023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
2.2标段名称:2023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施工及运营;
2.3建设地点:林西县林西镇;
2.4标段计划投资额:17,332,931.00元;
2.5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铺设室内外排水管道,供热管道,拆除硬化路面,恢复硬化路面,新建化粪池,新建换热站,新建活动广场,安装路灯,安装门头灯,新建绿化。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铺设室内外给排水管道、供热管道;建设化粪池、换热站、活动广场,安装路灯,门头灯,新建绿化,拆除硬化,恢复绿化,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热力系统及换热站管理与运营;
2.7计划工期:2024年7月30日前竣工;供热运营期限:15年;
2.8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供热管理和运营能力:
(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按照《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热力供应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供热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3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供
热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本项目计划投资额全部为施工费用,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热力管道运营期费用由联合体热力公司承担。
3.6信誉要求: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 请于2023年10月27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02日17时30分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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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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