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项目类别:服务类
1.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框架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个月)
1.11供货地点:广东省
1.12项目规模:项目估算金额约为290.00万元,具体以实际下单采购金额为准(项目规模是服务需求预测数据,仅提供给报价单位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 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1.1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1)中标单位实际采购总量合计达到项目估算金额的80%-120%时,按期终止框架协议。(2)中标单位实际采购总量合计未达到项目估算金额80%的,双方可通过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总量合计达到项目估算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项目估算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委托代工生产载波智能监测终端。由中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产品专利、设计、技术文件和招标方的需要,包工包料生产有关加工产品,向招标方(或招标方指定用户方)交付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产品技术、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支撑及售后质保等服务。
本次采购为委托加工制造服务框架采购,不固定具体的委托制造加工服务的产品数量,实际委托制造加工服务的产品数量及结算金额以招标方书面发出的委托加工服务生产订单合同(或订货通知单)数量为准(可分批次进行委托加工)。其中产品加工服务要求必须满足(或高于)本项目《载波智能监测终端委托加工制造技术规范书》(另附)文件要求。
2.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项目设置1个标的,不区分标包。
备注: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以单价合计值参与评标,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各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各项单价限价表。
具体加工服务清单如下:
备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2.3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以单价合计值参与评标,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相应的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相应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以下(<80%)的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4付款方式及资料清单
委托加工制造的产品订货数量以实际每批次订货合同或招标方书面盖章订货通知单为准。招标方正式进行委托加工制造服务时,须明确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及交付期限。中标方根据要求进行交付,并按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进行结算。具体如下:
(一)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款以人民币或双方协商认可的其他方式结算。
(二)付款阶段: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条件为:
(三)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款以人民币结算。每批次款项支付前,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支付申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请款通知书、供货单、出厂检验报告、验收单等,具体以招标方实际要求为准)及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每批次订单合同全额增值税(13%)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支付。
(四)如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的,招标方有权在待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收中标方违约金及赔偿金。
其他事项详见《用户需求书》相关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3.6若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3.7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内对尚未完成评标、评审的(招标与非招标项目),否决其投标、参与评审的资格;对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项目类别:服务类
1.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框架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个月)
1.11供货地点:广东省
1.12项目规模:项目估算金额约为290.00万元,具体以实际下单采购金额为准(项目规模是服务需求预测数据,仅提供给报价单位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 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1.1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1)中标单位实际采购总量合计达到项目估算金额的80%-120%时,按期终止框架协议。(2)中标单位实际采购总量合计未达到项目估算金额80%的,双方可通过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总量合计达到项目估算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项目估算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委托代工生产载波智能监测终端。由中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产品专利、设计、技术文件和招标方的需要,包工包料生产有关加工产品,向招标方(或招标方指定用户方)交付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产品技术、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支撑及售后质保等服务。
本次采购为委托加工制造服务框架采购,不固定具体的委托制造加工服务的产品数量,实际委托制造加工服务的产品数量及结算金额以招标方书面发出的委托加工服务生产订单合同(或订货通知单)数量为准(可分批次进行委托加工)。其中产品加工服务要求必须满足(或高于)本项目《载波智能监测终端委托加工制造技术规范书》(另附)文件要求。
2.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项目设置1个标的,不区分标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 |
估算金额(万元)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拟中标单位数量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载波智能监测终端委托加工制造服务框架采购 |
1 |
290.00 |
1903.00 |
1 |
1 |
具体加工服务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参考或相当于但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载波智能监测主机 |
(1)电压:≤±1%(176V~264V) (2)电流:≤±1%额定电流5A,最大电流100A; (3)频率:≤±1%(45Hz~55Hz); (4)有功1级;无功1级; |
个 |
1 |
700.00 |
实际采购订单数量累计≤1000个时,该部分采购单价以此为准。 |
2 |
个 |
1 |
590.00 |
实际采购订单数量累计>1000个时,超出部分,单价以此为准。 |
||
3 |
开合式电流互感器 |
测量型高精度互感器(大号),额定输入电流400A,额定输出电流100mA;最大输入电流480A,最大输出电流120mA;内径36mm;互感器引线根部和末端各套一红绿黄热缩套管来区分ABC三相;可以直接固定在直径为15mm~35mm的电缆上。 |
套 |
1 |
280.00 |
供货数量、时间以实际订单为准,一套3个互感器 |
4 |
测量型高精度互感器(小号),额定输入电流100A,额定输出电流25mA;最大输入电流400A,最大输出电流100mA;内径22mm;互感器引线根部和末端各套一红绿黄热缩套管来区分 ABC 三相;可以直接固定在直径为10mm~20mm的电缆上。 |
套 |
1 |
223.00 |
供货数量、时间以实际订单为准,一套3个互感器 |
|
5 |
配件组件 |
取电穿刺线夹(小号),可以直接固定在直径为10mm~20mm的电缆上取电。 |
套 |
1 |
50.00 |
供货数量、时间以实际订单为准,一套3个穿刺线夹 |
6 |
取电穿刺线夹(大号),可以直接固定在直径为 15mm~35mm 的电缆上取电。 |
套 |
1 |
60.00 |
供货数量、时间以实际订单为准,一套3个穿刺线夹 |
|
合计(元): |
1903.00 |
2.3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以单价合计值参与评标,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相应的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相应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以下(<80%)的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4付款方式及资料清单
委托加工制造的产品订货数量以实际每批次订货合同或招标方书面盖章订货通知单为准。招标方正式进行委托加工制造服务时,须明确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及交付期限。中标方根据要求进行交付,并按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进行结算。具体如下:
(一)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款以人民币或双方协商认可的其他方式结算。
(二)付款阶段: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条件为:
分期 |
支付时间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到货款 |
每批次委托加工制造服务订单产品完成交付并完成(且通过)验收后60日内支付 |
(1)备料生产加工进度计划表; (2)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作业指导书; (3)产品交付清单; (4)关键器件(原材料)清单; (5)关键器件(原材料)入厂检验报告; (6)生产加工过程巡检报告、抽检报告; (7)生产首检、成品检验、出货检验报告; (8)送货签收单; (9)验收合格证明; |
每批次采购订单金额的95% |
质保金 |
待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具体从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并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后60日内支付 |
质量保证确认单 |
每批次采购订单金额的5% |
(四)如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的,招标方有权在待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收中标方违约金及赔偿金。
其他事项详见《用户需求书》相关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3.6若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3.7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内对尚未完成评标、评审的(招标与非招标项目),否决其投标、参与评审的资格;对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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