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深圳前湾燃机电厂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整改(第二次招标)公告
深圳前湾燃机电厂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整改(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前湾燃机电厂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整改(第二次招标)已由企业内部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前湾燃机电厂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整改(第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 0724-2320N1474626(2)
项目概况:深圳前湾燃机电厂总规划装机容量为6台390MW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已建设3台390MW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目前在岛工作的人员大约500人。
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北深圳前湾燃机电厂厂址位于深圳市西部南头半岛大铲湾(前海)海域对岸的大铲岛上。大铲岛隶属深圳市南山区,其四面临海,离深圳市中心区约15km,与陆地隔海相距1.5~2.0km。厂址与对岸陆域的陆域码头隔海相望,相距约1.2km, 南与孖洲岛毗邻相距约1km,北邻小铲岛3.5km,东南方向距赤湾港区约6km,东距深圳西部妈湾港区约1.5km。
陆路交通:厂址所在的大铲岛,陆域公路运输不能直接上岛,但妈湾大道可直接到电厂陆域码头,一般货物可在电厂码头通过渡轮转运上岛;
水路交通:电厂自行建设有3000吨级重件码头,可以解决大件设备、其他设备及材料的交通运输问题;水路运输较为方便。
目前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采用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系列产品,样气采集采用直接抽取法(冷干法),烟气分析仪采用雪迪龙U23,利用红外吸收法测量原理,各污染物测量量程为:SO2:0-200mg/m3,NO:0-500mg/m3,我厂目前实际污染物排放典型值为SO2:0-5 mg/m3,NOx:0-15 mg/m3,烟尘0-5 mg/m3。
根据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 D.2.1条规定:气态污染物浓度应不低于所选测量系统使用满量程的20%,我厂现烟气分析仪表量程明显不符合环保标准要求,且沙角C厂在通报的典型问题中专门提及量程不匹配的问题,还涉及粉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因子。我厂现有污染物排放低主要是近期的脱硝改造将NOx排放由40 mg/m3降至15 mg/m3以下,且之前的在线CEMS多数是根据燃煤机组的排放情况设计的,监测量程和精度在当时已经是接近最优,且当时执行的标准是2007版,针对燃机电厂的较低排放并无特别要求。在新的2017版标准以及相关的如《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代替HJ_T 75-2007)》、《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环办环监〔2017〕61号)》、《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环办环监〔2017〕61号)]》等标准发布后,增加许多新的内容,对测量量程、全程标定、自动校准、标志位设置等许多方面都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原有设备已不能满足严格新标准的要求,迫切需要升级改造。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2.2招标范围:
深圳前湾燃机电厂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整改(第二次招标)。。
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3施工调试工期:30天。(包含办理入厂手续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3.3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或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3.4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CEMS主分析仪的授权,不接受二级代理授权文件。
制造商/生产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授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3.5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业绩要求):
A、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个电力行业环保烟气在线设备安装业绩。(同一发包人在同一年内不同机组的合同记为一个业绩。)
以上业绩应是投标人与发包人(使用方)直接签订的业绩(即非转包、分包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履约情况证明材料(包括结算发票或合同收款凭证或交工/竣工报告或阶段性验收报告或项目执行评价表或用户评价表或质保验收表等证明文件)。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供CEMS系统具有单机容量350MW及以上燃气机组的运行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3日00:00至2023年11月8日16:0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会员协议:点击下载会员协议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