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2023-690西北油田2023年非安装设备购置(生产辅助设备)越野汽车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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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W2023-690西北油田2023年非安装设备购置(生产辅助设备)越野汽车(WZ20231115-2603-1477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越野汽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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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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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越野汽车 |
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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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车辆的挂牌服务工作并承担除车辆购置税外上牌产生费用,汽车所挂牌照暂定乌鲁木齐汽车牌照,且车辆挂牌手续合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投标人具有汽车销售的营业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质保期内能够做到24小时内响应到现场服务,并在乌鲁木齐具备售后服务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1.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13:00时至2023年11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5日09: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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