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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施工及运营七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9 收藏项目
大足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施工及运营七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3〕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市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运营七标段(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石马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实施高标准农田8514亩。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3392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大足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施工、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 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并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运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 建设工期: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运营期限:10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1-13 14: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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