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尽快联系管理人,协助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将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印章、账簿、合同、文书等一切资料全部移交给管理人,并如实向管理人提供财产状况相关资料,尽快完成破产清算法律程序。二、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债务人所有的债权、债务和财产,不得自行处理和分配,由管理人依法进行接管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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