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肥城经济开发区500kV压缩空气储能汇集站输变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肥城经开区储能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泰安市肥城经济开发区500kV压缩空气储能汇集站输变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编号:FC-SHGC-231115-01-01
2.3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经开区边院镇
2.4招标控制价:48885万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11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各项手续办理等。
2.6.1主要范围如下: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2.6.1.1勘察、设计:主要包括测量、地质及水文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施、结施、水、消防、通讯等配套设施)、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2.6.1.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及设备监造。
2.6.1.3施工:主要包括新建储能汇集站土建工程、新建储能汇集站的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输电线路的基础施工、铁塔组立、土地使用(含征地)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线路通道清理等,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送电、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7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合格标准,达到并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验收。
2.8标段划分:本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一级许可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6.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6.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07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肥城经济开发区500kV压缩空气储能汇集站输变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肥城经开区储能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泰安市肥城经济开发区500kV压缩空气储能汇集站输变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编号:FC-SHGC-231115-01-01
2.3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经开区边院镇
2.4招标控制价:48885万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11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各项手续办理等。
2.6.1主要范围如下: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2.6.1.1勘察、设计:主要包括测量、地质及水文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施、结施、水、消防、通讯等配套设施)、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2.6.1.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及设备监造。
2.6.1.3施工:主要包括新建储能汇集站土建工程、新建储能汇集站的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输电线路的基础施工、铁塔组立、土地使用(含征地)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线路通道清理等,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送电、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7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合格标准,达到并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验收。
2.8标段划分:本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一级许可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6.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6.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07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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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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