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中汽中心主院区及老院区绿化外包服务
2.2实施地点:天津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在1年服务期满后,招标方将结合本年的服务情况进行供应商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将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
1)近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每个年度均不亏损(以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0年-2022年连续3年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不包含成立当年财务状况表)。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相应的缴纳证明材料。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该项目的相关经验(至少提供3份绿化养护相关案例合同,单个项目合同绿化养护管理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时需出具总公司授权分子公司投标授权委托书,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总公司相应资质证书、服务业绩、企业荣誉等相关材料同等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20:00至2023年1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中汽中心主院区及老院区绿化外包服务
2.2实施地点:天津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在1年服务期满后,招标方将结合本年的服务情况进行供应商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将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
1)近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每个年度均不亏损(以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0年-2022年连续3年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不包含成立当年财务状况表)。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相应的缴纳证明材料。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该项目的相关经验(至少提供3份绿化养护相关案例合同,单个项目合同绿化养护管理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时需出具总公司授权分子公司投标授权委托书,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总公司相应资质证书、服务业绩、企业荣誉等相关材料同等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20:00至2023年1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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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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