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金属板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3.项目名称: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金属板材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QYYW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接招标人订单分期分批供货。
6.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项目主要内容: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金属板材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
注:
1.本项目划分标段,可兼投兼中。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上述物料采购数量仅为预计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数量为准,根据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
4.本表中的最高投标限价和预计采购数量仅供计算投标总价及测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参考使用,不作为结算或承诺采购数量的依据。
5.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中标人数量及中标比例:选一备一,第一名为主供应商,业务量分配比例为 100%,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为解决公司遇到紧急情况或其他不可预测情况下供货需求)。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各标段可兼投兼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0年11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零时起至2023年11月24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3:30;
一、招标条件
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金属板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3.项目名称: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金属板材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QYYW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接招标人订单分期分批供货。
6.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项目主要内容: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金属板材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
序号 |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预计采购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 小计 |
1 | 1 | 马口铁 | 厚度:0.23mm; 材质:T2.5CA; 锡层:2.8/2.8; 幅宽按我司要求; 符合《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4806.9-2016)要求 |
160吨 | 7100元/吨 | 1136000元 |
2 | 2 | 铝镁合金 | 厚度:1.0mm; 材质:AL5052; 幅宽:330mm; 符合《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0-2020)及《欧盟RoHS指令2011/65/EU》等要求 |
3吨 | 20660元/吨 | 61980元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元) | 1197980元 |
1.本项目划分标段,可兼投兼中。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上述物料采购数量仅为预计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数量为准,根据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
4.本表中的最高投标限价和预计采购数量仅供计算投标总价及测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参考使用,不作为结算或承诺采购数量的依据。
5.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中标人数量及中标比例:选一备一,第一名为主供应商,业务量分配比例为 100%,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为解决公司遇到紧急情况或其他不可预测情况下供货需求)。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各标段可兼投兼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0年11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零时起至2023年11月24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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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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