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 已由 中国烟草总公司以 中烟办【2019】12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的制丝线集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黔江卷烟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针对一条4500kg/h生产线(其中1条3500kg/h叶线,1条1000kg/h梗线)进行制丝线集控系统招标,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制丝线工艺平面图、流程图、衡算图及制丝线工艺设备明细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750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制丝线底层电控系统、集中监控系统、生产管理系统、LED(LCD)生产信息显示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及相关设备、桥架、线缆、材料等方案设计,以及系统所需软/硬件购置、运输(含二次转运)、保险、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软件的定制开发、试运行、竣工验收、资料交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2.5交货地点: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12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及检验合格并具备发货条件。
(2)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所有货物到安装现场;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现场安装调试。
(3)系统正常运行90日历天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集成商。
3.1.1投标人为集成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期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3.1.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 2020年、2021、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至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告发布至2023-11-25 09:00:00(北京时间)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黔江卷烟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针对一条4500kg/h生产线(其中1条3500kg/h叶线,1条1000kg/h梗线)进行制丝线集控系统招标,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制丝线工艺平面图、流程图、衡算图及制丝线工艺设备明细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1750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制丝线底层电控系统、集中监控系统、生产管理系统、LED(LCD)生产信息显示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及相关设备、桥架、线缆、材料等方案设计,以及系统所需软/硬件购置、运输(含二次转运)、保险、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软件的定制开发、试运行、竣工验收、资料交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2.5交货地点: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12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及检验合格并具备发货条件。
(2)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所有货物到安装现场;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现场安装调试。
(3)系统正常运行90日历天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集成商。
3.1.1投标人为集成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期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3.1.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 2020年、2021、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至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告发布至2023-11-25 09: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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