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分析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分析咨询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资格承诺函: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要求,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投标截止时间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可提供上上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分析咨询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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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分析咨询服务 | 1(项) | 否 | 采购内容: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分析咨询服务采购数量:1项主要功能或目标:依据2023年度国家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要求及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需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厦门市本级、辖区、部门信用状况高质量督导评估服务;开展“双公示”督导考核服务;开展严重失信主体预警服务;信用创新应用及深度咨询服务。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需满足的需求:根据招标文件满足相关要求。 | 1,3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资格承诺函: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要求,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投标截止时间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可提供上上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1-22至 2023-12-1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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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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