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疆塔里木运输分公司含水分析仪设备租赁项目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1)项目内容:塔运司承接东河、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单井在线含水分析仪化验服务,主要为哈拉哈塘、东河、热普、英买等区域内所辖单井、场站提供在线含水分析,需租赁含水分析仪一批。(2)采购条件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2. 项目资金(1)计划资金:300万元,含税。(2)资金来源:分公司自筹。3.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运输分公司;二、采购范围1. 采购范围为:含水分析仪设备租赁,预计租赁数量66台,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2. 标段(标包)划分:无。3. 服务地点:东河、哈拉哈塘、热普、英买等区域。4. 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年。5. 本项目拟不组织踏勘现场。6. 其他说明事项:/。" |
项目单位: | 塔运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合同签订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 资质要求:无。3. 财务要求:成交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交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成交人公章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4. 信誉要求:(1)成交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2)成交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3)开标截止日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 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成交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证明或承诺书。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其他要求:设备为防爆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ExdibIICT6(含)。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成交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3日18:00(北京时间);发售结束时间:2023年11月26日18: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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