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安保控制中心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0]391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安保控制中心技术大楼土建及幕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GZ0261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GZ0261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东二环交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周边地块主要为居住用地,项目西侧为已运营4号线唐桥站,南侧为规划轨道交通9号线(未施工),北侧为和平家园小区、东侧为空地及棚户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320㎡,南北向长194.6m,东西向宽55.3m。项目包括轨道安保控制中心技术大楼(含4号线派出所),市政公共开闭所(仅含土建),唐桥站1号出入口,9号线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79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69.2㎡,地下建筑面积7122.9㎡。
2.7 合同估算价:10704.45万元
2.8 计划工期:6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前期工程部分(包含绿化迁改、交通疏解、杆管线迁改、道口开设、工程监测评估、三通一平等),安保控制中心技术大楼建筑工程(基坑与围护、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砌体工程、幕墙工程、室外工程(不含景观、铺装、永久围墙和大门),市政公共开闭所(仅含土建),4号线唐桥站1号出入口(仅含土建),9号线配套工程(1组风亭、1个出入口,仅含土建)等。主要工作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①临时性工程的施工、安装与拆除、垃圾清运及场地恢复;②施工场地和临时水电工程;③做好对周边建(构)筑物、杆管线及地铁车站设备、设施的保护工作;④做好既有线保护、监测工作;⑤做好专业接口、预留预埋件、后续专业配合协调等工作;⑥做好工程验收与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备案工作;⑦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及导改范围内道路、市政设施、排水工程管养及工后移交属地管养或产权单位;⑧完成对质量保修期内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等。⑨招标文件、清单、设计图纸要求的其他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5日00:00至2023年12月15日11:30。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安保控制中心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0]391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安保控制中心技术大楼土建及幕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GZ0261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GZ0261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东二环交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周边地块主要为居住用地,项目西侧为已运营4号线唐桥站,南侧为规划轨道交通9号线(未施工),北侧为和平家园小区、东侧为空地及棚户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320㎡,南北向长194.6m,东西向宽55.3m。项目包括轨道安保控制中心技术大楼(含4号线派出所),市政公共开闭所(仅含土建),唐桥站1号出入口,9号线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79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69.2㎡,地下建筑面积7122.9㎡。
2.7 合同估算价:10704.45万元
2.8 计划工期:6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前期工程部分(包含绿化迁改、交通疏解、杆管线迁改、道口开设、工程监测评估、三通一平等),安保控制中心技术大楼建筑工程(基坑与围护、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砌体工程、幕墙工程、室外工程(不含景观、铺装、永久围墙和大门),市政公共开闭所(仅含土建),4号线唐桥站1号出入口(仅含土建),9号线配套工程(1组风亭、1个出入口,仅含土建)等。主要工作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①临时性工程的施工、安装与拆除、垃圾清运及场地恢复;②施工场地和临时水电工程;③做好对周边建(构)筑物、杆管线及地铁车站设备、设施的保护工作;④做好既有线保护、监测工作;⑤做好专业接口、预留预埋件、后续专业配合协调等工作;⑥做好工程验收与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备案工作;⑦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及导改范围内道路、市政设施、排水工程管养及工后移交属地管养或产权单位;⑧完成对质量保修期内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等。⑨招标文件、清单、设计图纸要求的其他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5日00:00至2023年12月15日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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