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3〕29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3〕3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基本情况: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位于永清县境内。项目桩号范围K21+890至 K25+949,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路面宽11.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受强降雨及长期浸泡影响,造成部分路段路基掏空、路肩及排水边沟冲毁,路面唧浆、沉陷等。水毁路段长4.059公里。2.1.2主要工程内容:路基回填土方200立方米,重建矩形排水边沟150延米。对旧有路面病害进行处治,新铺4厘米 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8708平方米,除桥梁段外路面抬高4厘米。接高路肩石290立方米,重新施划标线1496平方米。2.1.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标段划分:本此招标分为1个标段。本公告末补充:中心服务负责人:刘静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数量:1;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数量:1;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7 09:00至2023-12-01 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3〕29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3〕3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基本情况: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位于永清县境内。项目桩号范围K21+890至 K25+949,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路面宽11.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受强降雨及长期浸泡影响,造成部分路段路基掏空、路肩及排水边沟冲毁,路面唧浆、沉陷等。水毁路段长4.059公里。2.1.2主要工程内容:路基回填土方200立方米,重建矩形排水边沟150延米。对旧有路面病害进行处治,新铺4厘米 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8708平方米,除桥梁段外路面抬高4厘米。接高路肩石290立方米,重新施划标线1496平方米。2.1.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省道S371廊涿线琥珀营桥至韩台村段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标段划分:本此招标分为1个标段。本公告末补充:中心服务负责人:刘静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数量:1;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数量:1;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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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7 09:00至2023-12-01 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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